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不久前,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资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徐州资猫公司涉嫌传销遭冻结965万多元
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4日接到群众投诉称在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五路新宇大厦三楼305房间的经营者对外宣称缴纳一定费用可做代理,其销售模式涉嫌传销。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进行调查。
199a
经调查发现,约到网络科技(滨州市)有限公司所推广的由约到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开发的随时约APP在经营中存在拉人头缴纳入门费现象,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该APP具有商品销售、会员团队管理、积分管理、返利模块等功能。
约到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随时约”手机APP会员管理系统在滨城区组织人员、发展人员、计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组织策划传销活动,遭申请人均为该传销活动提供账户隐匿违法资金。为防止遭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于2020年6月8日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遭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冻结遭申请人徐州资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账户存款9656099.62元(账号:57×××01)。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